《化学品注册、评估、许可和限制规例》︰欧洲化学物品管理局建议13种「高度关注化学物质」须获授权方能使用 (12B-105)

20121 (12B-105)

公告摘要

201112月,欧洲化学物品管理局 (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, ECHA) 向欧盟委员会 (European Commission) 建议,提出把13种「高度关注化学物质」(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, SVHC) 加入《化学品注册、评估、许可和限制规例 (EC) 1907/2006(Regulation (EC) 1907/2006 [REACH]) 附件XIV (Annex XIV) 之中。这些物质加入附件XIV以后,将于未来三至五年内禁止使用,除非个别公司获得授权 (authorization) 才能采用这些物质。欧盟委员会将作出最终决定是否接纳建议,把上述物质包含在该附件之中。


REACH-欧洲化学物品管理局建议13种「高度关注化学物质」须获授权方能使用


背景

按照《化学品注册、评估、许可和限制规例》,欧洲化学物品管理局须至少每两年一度向欧盟委员会提议加入附件XIV的物质。管理局会从优先清单,即「候选清单」(Candidate List) 来挑选建议加入的物质。一旦建议获得欧盟委员会批准,除非个别公司获得暂时授权采用这些物质作指定用途,否则会被禁止使用。授权申请必先提呈欧洲化学物品管理局,并由欧盟委员会作最终决定。至今已有6种物质列于附件XIV之中,并会在过渡期完结以后限制使用。

 

欧洲化学物品管理局于20111221日提出了13种应要加入附件XIV的新物质建议。这些物质一旦加入附件XIV以后,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都不得使用或投入市场。不论使用或投入市场的吨数多少,该要求一概适用。

 

建议加入附件XIV的物质请见PDF文档。


更多信息 背景报告和咨询信息可参阅︰

http://echa.europa.eu/web/guest/addressing-chemicals-of-concern/authorisation/recommendation-for-

inclusion-in-the-authorisation-list/previous-recommendations/3rd-recommendatio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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